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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明華:工業污染第三方治理在發達國家是很普遍的事情
國際化工巨頭巴斯夫的全球項目拓展到哪里,就要求蘇伊士環境集團的治理公司跟到哪里。在國內的上;^,蘇伊士為巴斯夫在當地的項目全權打理污染治理事宜;在重慶長壽化工區,正是由于全球知名環境企業的參與,使得巴斯夫項目順利落戶。蘇伊士環境集團中國區執行副總裁孫明華日前在出席“2014環保產業高峰論壇”時表示,工業污染第三方治理,在發達國家是很普遍的事情。
眼下,這個在國際上很常見的治理模式,正在得到國內政策層的認同。此前,坊間有關國家發改委正在進行第三方治理政策設計的傳聞,被資環司副司長馬榮證實。日前,她在出席上述論壇時表示,國家發改委正在牽頭研究制定環境第三方治理的改革措施,預計年內完成。
污染誰治理”是中國化的“誰污染誰付費”
應該讓專業的人做專業的事,這是西方環境管理治理的基本邏輯
孫明華用兩句話總結第三方治理的核心:一是專業的公司做專業的事情,二是”誰污染,誰付費“。“在國外這也是一個非常普遍的商業模式。其中,專業環境公司做專業污染治理是這一模式最核心的內容。”
對于孫明華的總結,全國工商聯環境商會秘書長駱建華評價說:“這兩點核心,事實上是發達國家環境管理、環境治理的基本概念和基本邏輯,我們現在開始學到了。”
今年以來,環境商會多次向有關部門提交關于推進工業污染第三方治理的建議。而據記者了解,這份建議已經相當完整,從此前的以理念呼吁、優勢宣傳為主,已經完善為模式推行的基本思路、流程、推動障礙和建議等,同時對國內先行經驗和問題進行了初步總結。
據孫明華介紹,在國外比如巴斯夫這樣的企業,走到世界各地都要求蘇伊士跟著走。比如在上;@區,我們為巴斯夫做污水處理;巴斯夫在重慶投資的時候,對當地政府提出要蘇伊士做污水處理。“它在重慶時可能用了好幾年時間來獲得環境主管部門的環評審批,可能最后因為蘇伊士成為它的污水處理運營商,對項目審批也起了積極作用。”作為全球五百強的蘇伊士環境集團,在工業特別是化工行業污染治理領域積累了豐富的實踐經驗,孫明華平淡敘述間難掩驕傲。
她說,在國外,企業分工很精很細,做化工的就專門做化工,把其他的像污染治理修復等生產輔助性工作,交給專業公司來做。但此前中國企業大多不是這樣。比如中石油、中石化的污染治理以前是自己建設、自己運營,后來是成立相關子公司,來承接母公司的污染治理。
“我們認為這種模式下,政府的環境監管很難落實,其治污的質量也很難保證。其實從投資的角度,治污投資也是一筆很大的投資,但沒有收到應有的效益。”孫明華說。
關于第三方治理的另一個關鍵點是“誰污染,誰付費”。孫明華說之前堅持的“誰污染,誰治理”原則,應該得到改變。“企業產生污染,不一定由其做處理,但是它要承擔治理費用,交給第三方專業的公司來做處理。”
駱建華介紹,“誰污染,誰治理”的概念,其實是中國化的“誰污染誰付費”。“這主要是因為在上世紀七、八十年代,在企業從事污染治理時,國內還沒有成熟的環保產業”。而如今,專業性的治理公司已經成為活躍的市場主體。
僅蘇伊士、威立雅等國際環境巨頭在國內已經開展了第三方治理的實踐,桑德、中持、曉清等環保民營企業也開始在工業企業、園區的專業治理上收獲業績。據駱建華分析,第三方治理的推行可能會在石化、化工行業中的大型企業以及工業集中區率先有突破。“這些行業的污染物濃度高、成分復雜,治理穩定運營難度大,對技術要求更高。”
國內一些大型企業如神華集團已經開始在一些新建項目上采用治污外包的模式,從工程設計到施工、運營都交給專業環保企業。“它們就安心將主業發展好。”駱建華說。
從“誰產生誰負責”到“誰排放誰負責”
排污企業如果履行合同,責任主體可以轉移至環境服務公司
環保企業對第三方治理當然是“喜大普奔”,這會帶來工業治理大市場的開放。與市政污水處理等相比,其技術含量、進入門檻更高,相應地,利潤也更高更穩定。
但基層環保部門和排污企業對此則仍有顧慮。全球涂料網了解到,從企業角度,一些企業負責人擔心服務外包價格會更高,也擔心一旦發生問題甚至是出了事故,責任如何界定。而基層環保部門的擔憂也主要集中在此。
孫明華也談及了第三方治理模式中,環保企業要注意防范的風險。“主要是責任的承擔。一旦作為第三方,我們就對園區水污染物排放承擔很大責任。在商業合同簽訂時一定要劃分清楚,自給和排污企業的責任,從法律的角度要劃分清楚。
對此,駱建華表示,排污企業通過簽訂服務合同將污染治理委托給環境服務公司。但治理工作交出去了,是否意味著排污企業的治污法律責任轉移到了環境服務公司,這個問題還需要在法律層面上加以解決。“如果已經采用了第三方治理,且生產企業嚴格履行合同,但出了問題仍要承擔相關違法排污責任,那么生產企業對第三方治理的積極性將大為降低。”
業內的建議是由過去的“誰產生,誰負責”調整為“誰排放,誰負責。”“需要強調的是,調整責任主體的前提是排污企業嚴格遵守服務合同所規定的各項條款,如果排放未達標的根源是排污企業違反合同條款,則法律責任仍屬排污企業。”駱建華說。
而至于價格,孫明華的觀點是要有長遠眼光:“如果僅從處理的單價來看,專業公司認真達標運營,可能價格比自己做成本要高。但是綜合算下來,從設施建設到長期運營,還是由專業公司來做成本更低。”
當然這一比較的前提是排污企業有認真治污的意愿和能力。此前一位環保企業家就曾向記者抱怨:“我們的污泥處置技術再成熟、性價比再高,也沒有拉去郊縣傾倒便宜。”
據孫明華介紹,蘇伊士目前在中國承接治污項目、進行第三方治理主要有兩種模式:一是像其在上;^和重慶長壽化工區,治污方案設計、設施建設運營,都由蘇伊士旗下公司負責。二是在大連長興島和常熟工業園區,則是園區設計建設治理設施,蘇伊士負責運營。
對此,駱建華表示,這兩種模式分別針對新建和既有項目,在操作上已經相當成熟。